商標變更業務說明
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,應當提出變更申請。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,商標注冊人應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,約3-5個月核準完成。
申請主體
需變更注冊人名義、登記地址等注冊事項(代理人、文件接收人)的商標注冊人
所需材料
《變更商標申請人/注冊人名義/地址/變更集體商標/證明商標管理規則/集體成員名單申請書》;
商標變更代理委托書;
國內個人申請——變更后申請人身份證帶簽名的彩色掃描件,商標注冊號;
國內公司申請——變更后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,商標注冊號。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;
國外個人申請——變更前申請人護照復印件(需翻譯為中文),商標注冊號,變更后申請人護照復印件(需翻譯為中文),中文譯文需加蓋商標代理機構公章;
國外企業申請——商標注冊號,變更后營業主體證明復印件(及營業主體證明的中文翻譯),中文譯文需加蓋商標代理機構公章。
周期及流程
辦理流程 | 提交申請 → 受理通知 → 核準辦理 |
受理通知書時間 | 2-3個月 |
核準時間 | 6-10個月 |
常見問題
1.什么是商標變更?
是指變更注冊商標的注冊人,注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。
2. 申請商標變更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?
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,商標注冊人應當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(包括已上初審公告尚在公告期的商標),沒有一并變更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。
3. 商標變更成功后,會重新下發商標證書嗎?
商標變更成功后,商標局會下發一份變更證明,證明變更已經成功了。
4. 有好幾個商標,這次只變一個,其他的不變可以嗎?
不可以。按照商標局的規定,商標變更必須是一并變更。也就是說,有幾個商標就需要變更幾個商標,否則的話商標局會將變更材料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