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標續展業務說明
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,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。注冊商標有效期滿,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申請商標續展,商標到期前12個月內應辦理續展,約2-3個月核準完成。
申請主體
商標到期前12個月內,希望繼續保有該商標的商標注冊人
所需材料
《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》;
商標續展代理委托書;
國內個人申請——身份證帶簽名的彩色掃描件,商標注冊號;
國內公司申請——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,商標注冊號 ;
國外個人申請——護照(及護照的中文翻譯),商標注冊號;
商標注冊證復印件。
周期及流程
辦理流程 | 提交申請 → 受理通知 → 核準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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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通知書時間 | 2-3個月 |
核準時間 | 6-12個月 |
常見問題
1.什么是商標續展?
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屆滿一年后的一段時間內,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,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。
2. 未在有效期內及時商標續展,怎么辦?
已注冊的商標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希望仍繼續保有該商標,可以辦理商標寬展申請,繼續保有該商標。
3. 商標續展后的有效期是多久?
商標續展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,不限續展次數
4. 為什么要及時辦理商標續展?
商標注冊在有效期滿前,商標所有人應及時在商標注冊機關辦理續展注冊手續。不要使商標過期失效,失去商標專用權。